浙江泰顺县包垟乡城镇水源工程二期(东部片区)供水净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TSCG202407009
二、招标项目名称:泰顺县包垟乡城镇水源工程二期(东部片区)供水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泰顺县包垟乡城镇水源工程二期(东部片区)供水净化设备采购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