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孵化器及综合管网新建工程勘察项目公告
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孵化器及综合管网新建工程勘察项目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孵化器及综合管网新建工程勘察项目已由柏乡县行政审批局以柏行审批招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柏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拟新建孵化器 13000 m2、三层框架结构,新铺设DN400- DN600 钢筋混凝土污水管 5254.20m、DN1000-DN1800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2866.80m、De160 聚乙烯 PE 中水管 5248.95m、通讯管线长度 7521.00m、电力排管长度 7587.00m,恢复路面 183807m2,新建污水提升泵站 1 处。
2、项目建设地点:柏乡县。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4、质量: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勘察,本项目勘察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财务要求: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以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及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