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平水镇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A标
平水镇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工程A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水镇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2407-330603-99-01-4258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水镇市政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A标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500万元,工程概算8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200万元,建设规模:本次市政雨污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的污水重力管道总长约26km,管径DN600-DN200,涉及管道修复改造长约7.8km;雨水管道长约60km,管径DN1500-DN300,涉及管道修复改造长约15km,建设地点:柯桥区平水镇。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内容为从工程设计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其中:设计范围包括市政雨污水管道开挖修复及非开挖修复等的设计至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设计任务。
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开挖修复和非开挖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
材料设备的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本次招标控制价7358.4万元。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4其他:/。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牵头人。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