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县中心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QC-202407SZ-011001001)
蕲春县蕲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在2024年7月15日发布第一次澄清公告,澄清内容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采用“总额控制,费率报价”的 方式。本项目投资估算价约 50300万元,其中工程费44390.41万元,设计费1291.52万元,预备费 2303.81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5879.61万元,其中建安 工程 费 = 可行 性 研 究报 告 的 工程 费 估 工程 费44390.41*0.97=43058.7 万元,设计费(以《国家计委、建设部格〔2002〕1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基本设计费用 1291.52万元,根据可研报告设计费用打4折)1291.52*0.4=516.61万元,预备费 2303.81万元。本项目工程费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97%。工程费费率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本项目修订版、财政预算评审总价为计算依据,本项目设计费按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40%(上限)。设计费低于上限的为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