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虾峙镇湖泥岛海水淡化建设工程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7760 平方米(折合约 26.6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海水淡化厂一座,总规模按淡水产能 1 万吨/日设计,总建筑面积 3387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水取排水工程、取水泵房及预处理加药间、混凝沉淀池、V 型滤池及清水池、主厂房、后矿化池及产水池及泵房、回用水池、排泥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综合楼、门卫及相应配套设施,并配置海水淡化设备。海水淡化总规模按淡水产能10000m3/d设计,排水管为1根管径De450的PE管,管道流速最大为 1.40m/s,压力流,最高日排污水量约 7.2m3,出水主管接出一根 De63 的给水管、一根 De180 的消防水管。污水量约 7.2m3,出水主管接出一根 De63 的给水管、一根 De180 的消防水管。
项目建设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岛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425 个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概算10851.8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为94.4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为三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