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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8 数据编号: 61573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RLGS2024071200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8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二期4*58MW锅炉二级钢管省煤器及配套设施2套。
招标范围: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二期4*58MW锅炉二级钢管省煤器及配套设施2套。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RLGS202407120060-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RLGS202407120060-01)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华苑清洁热源中心二期锅炉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应设备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4.资质: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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