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水利厅豫水许准字[2021]15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11522-76-02-008777,建设资金来源为除财政投资外,其它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水投袁湾水库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科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信阳市光山县境内
2.4 项目总投资:342.7万元
2.5 项目概况
袁湾水库坝址位于潢河上游光山县泼陂河镇和晏河乡交界处,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兼顾发电、改善生态等综合利用的大
(2)型水库,水库总库容2.43亿m3,控制流域面积480km2。设计农田灌溉面积11.6万亩,每年可向新县、光山、潢川县提供生活及工业供水约5040万m3。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所示:
2.6.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合同编号:YWSK-SBSSYS):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全部内容。
2.6.2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合同编号:YWSK-HBSSYS):河南省袁湾水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8 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暂定为360日历天,最终以竣工验收通过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3.1.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项目业绩;
③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业绩经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 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服务标
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一项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利工程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
③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019年7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水利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水利工程环境保护验收业绩经历,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