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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18 数据编号: 61681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新沂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及提质增效工程新沂市新华路东侧污水主干管(徐海路—新戴河)工程公告

新沂市新华路东侧污水主干管(徐海路—新戴河)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及提质增效工程 已由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以 新经发审(2019)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沂市新华路东侧污水主干管(徐海路—新戴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新华路。
2.1.2建设规模:结合排水专项规划,沿新华路 (新戴河至徐海路) 东侧新建一道DN400-1000球墨铸铁污水主干管,全长约2.6公里;并在新戴河北侧新建一座3.2万吨/天污水提升泵站。
2.1.3合同估算价:约301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2.1.5 其他: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20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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