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7-19 | 数据编号: 6184038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4年度建设项目井场地下水检测,招标人为苏里格气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2024年度建设项目井场地下水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关于切实加强天然气开发领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鄂环鄂发【2021】170 号)、《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关于做好天然气开采领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乌环发【2020】10 号)要求开展钻前钻后地下水检测,现在地下水检测项目需要变更为每个平台钻前检测一次,钻后检测一次。
服务内容:开工前须熟悉环评中的相关要求和内容,确保项目具备检测条件为前提,参照环境执行标准完成环境监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采水样的检测工作并编制检测报告。1、监测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天然气勘探、开采企业对其新建钻井井场范围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天然气勘探 开采企业要以井场为重点,监测其用地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和井场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2、点位布设 钻探前: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在井场周边布设监测点位 钻探后: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在井场周边布设监测点位3、监测项目 地下水:温度、色度、臭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氰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铜、锌、铅、镉、铁、锰、砷、总汞、硒(4价)、石油类、六价铬、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类、阴离子洗涤、大肠菌群、细菌总数、铝、三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苯、甲苯、钠、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甲醇、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共计44项。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长城自营区块内
预估工作量:预计需检测90个平台107口井540个点位
预估金额:不含税 190.933585 万元,税率 6 %,含税 202.3896 万元
服务标准: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要求,开展2024年建设项目井场地下水检测服务服务。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NB-2024-SLG-FR-00142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具备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证书附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无。
4.其他资质:
无。
1.须提供(1)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地下水检测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