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项目编号:hizw20240719008)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7-19 19: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项目编号:hizw20240719008)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昌行审批字〔202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 2.53 万 m³/d 取水泵站;一座 2.3 万 m³/d 中心水厂;新建原水输水管道 4362m,管径为 dn6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 。。招标控制价191,386,8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昌江县村镇集中供水工程epc+o项目(中心水厂取水及净水工程);标段编号: hizw20240719008001;控制价:1913868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epc+o 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采购、运营维护等【最终以 epc+o 总承包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①勘察测量质量标准:合格。勘察测量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②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③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运营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标准及考核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测量、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和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勘察测量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且取得相应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且取得相应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且取得相应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单位要求:运营单位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及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