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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0 数据编号: 61905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绍兴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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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Ⅲ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90号(项目代码2019-330602-48-01-057426-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财政30%,市财政70%,项目法人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综合保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Ⅲ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排涝为主,兼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工程等别为III等。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主要由“一湖六江”组成,分别为镜湖、梅山江(先行段除外)、潞庄横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盐长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镜湖整治工程,镜湖新增调蓄容积 650万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 1474.73 亩,新建护岸 9.22 公里。 (2)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梅山江(不含先行段)、潞庄横江、横湖河、洋河江、立岱江、盐长江共6条河道总长 7.37 公里,其中新开河道1.29 公里,拓浚河道 6.08 公里;新建护岸 12.18 公里,拆除桥梁14座。 (3)水闸、闸站工程,镜湖周边各连接支流处新建水闸11座,总净宽 250 米;新建闸站4座,水闸总净宽110 米,泵站总排涝流量 60 立方米每秒、总引水流量 30 立方米每秒。建设周期约36个月。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424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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