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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2 数据编号: 619383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龙岗大街(滨江路-东华路)城市管网改造提升东段(鹿城大街-东华路)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龙岗大街(滨江路-东华路)城市管网改造提升东段(鹿城大街-东华路)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岗大街(滨江路-东华路)城市管网改造提升东段(鹿城大街-东华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邢批投资[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地下铺设雨水主管16531.50m,污水主管 8210m,供水管16269m,供热管3979m,燃气管7985m,电力管 13354m,设置地下雨水泵1套。配套完善环保、消防、安全等设施。最高限价:132.6万元。设计周期:1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并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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