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黔江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建构筑物零星维护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黔江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建构筑物零星维护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建构筑物零星维护维修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黔江污水处理厂2024-2025年度建构筑物零星维护维修 。
2.2 招标范围:为盛黔厂(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新城厂(正阳街道凉桥)提供单次维修费用低于3万元(不含3万元)的建构筑物零星维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小面积的地砖维修、墙面维修(包含粉刷等)、屋面修补(含防水维修)、围墙及金属栏杆维修、路沿石拆装、路面维修、厂区生产管路等,以及零星土方开挖回填及转运、重物吊装、重物搬运、零星劳务用工等。
2.3 施工工期: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8 万元时截止。
2.4 施工地点:黔江区盛黔污水处理厂(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新城污水处理厂(正阳街道凉桥)。
2.5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建筑要求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及,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2.6 服务要求:接到比选人通知后,2小时内并到场踏勘,协助制定维修方案,4小时内响应维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3.3 投标人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4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或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 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商业保险证明材料);
(2)现场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 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商业保险证明材料)。
(3)现场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