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长安区沣河管理站高新区高冠河环山路桥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高新区-2024-0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高冠河环山路桥下游段河道行洪安全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增加“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的期限;
更正内容:
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以下内容: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变更为: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磋商响应单位应提供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