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7-22 | 数据编号: 6198091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站库油水系统老化油进行处理,处理数量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1)服务项目:对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站库油水系统老化油进行处理,处理数量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
(2)服务标准:处理后的原油含水≤3‰。污水含油量≤150mg/L,处理过程要达到安全环保要求,处理后的淤泥统一回收到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指定地点。确保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
(3)立项依据:庆油采八发【2024】3号,第八采油厂关于印发《第八采油厂2024年财务预算安排》的通知。投资费用400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八采油厂(含模范屯油田)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00万元(不含税)
2.6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初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4人时,招标人确定前3名为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揽本项目工作量150万元(不含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承揽本项目工作量140万元(不含税),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承揽本项目工作量110万元(不含税);若合格投标人为3人,取前两名为中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承揽本项目工作量220万元(不含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承揽本项目工作量180万元(不含税),若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则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承揽本项目全部工作量不含税400万元。如未有符合以上条件重新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