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区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182,招标人为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共分为3个地块进行建设,各地块距海原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间,场地地貌属低中山黄土梁峁,地形起伏较大,总规划场址面积766.7km2。其中地块#1面积358.5km2,地块#2面积334.1km2,地块#3面积74.1km2。总装机容量 100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330kV汇集站,5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拟安装7.XMW及以上风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通过40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接入配套的5 座110kV升压站及330kV汇集站,经330kV汇集站升压后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国网天都山750kV变电站完成电力送出。
2.1.2招标范围:“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工程共划分四个标段:
标段一:开展地块1#A-1区 89.5 公里道路及 49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二:开展地块1#-A-2区 50.108 公里场区道路及 18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三:开展地块二 95.892 公里场区道路及 46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四:开展地块三 74.728 公里场区道路及 27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1.4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