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短期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短期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短期污泥运输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我厂污泥运输驾驶员因病不能从事污泥运输业务,污泥外运严重受阻,影响生化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存在环保隐患。为了保证正常生产运行,消除环保隐患,急需进行短期污泥运输服务外包,确保污泥运输工作畅通。
2.2服务期限: 3个月2.3运输地点:按照比选人要求,将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运送到比选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承诺并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人员能满足比选人污泥运输服务的能力,不会影响比选人的正常生产运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3 资质要求: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自行承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与客户(业主)的法律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 投标人确保该项目服务人员均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6 投标人须配备与履行本项目相适应,并符合《道路运输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污泥运输专职驾驶人员(须取得相匹配的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B牌以上),年龄不超过59周岁且身体健康)和符合合同和甲方要求的污泥运输服务人员并对前述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承担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7 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