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处理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修订形成《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德感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德感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几江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几江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油溪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油溪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中渡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2024版)》《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中渡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版)》并通过专家评审报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地点:几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处理厂。
2.3服务期:暂定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水平和相关技术服务经验。至少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今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