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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4 数据编号: 621389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修水县大桥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公告

修水县大桥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大桥河流域及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招标人为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大桥镇。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7847.03万元,本次标段招标控制价42780872.8元;主要包括生态缓冲带工程、生态浮岛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工程、湿地工程和水下植被建设工程。本次招标详见附表《招标情况表》。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2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5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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