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7-24 | 数据编号: 6215409 |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为吉林油田吉林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101站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工程需求物资,预计采购金额351万元(不含税),定商定价不定量采购,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项目框架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1.3 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公司吉林西部油气新能源公司;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具体交货期按中标厂家承诺交货期签订合同);
2.1.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1.6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保证期:两年(具体签订质保期按中标制造商承诺期限签订);
2.1.9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货物名称及规格: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2标包划分:1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标的金额(不含税)4%计算;
2.3.3服务费:中标厂家签订的合同,招标人将收取乙方挂账金额(不含税)2%的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凭中标通知书办理(26990101)市场准入或增项。
3.1.1 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为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5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