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JRD20240719006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2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为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供热面积约15.92万平方米。新建一次线路由长度33米,管径DN250,在既有换热站内安装换热机组4套。工程投资约为382万元。工期40天。
招标范围: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该项目为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供热面积约15.92万平方米。新建一次线路由长度33米,管径DN250,在既有换热站内安装换热机组4套。工程投资约为382万元。工期40天。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工期:4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TJRD202407190066-01)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JRD202407190066-01)东北郊管网供热能力挖潜提升再利用项目(晨光道军官安置用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近3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