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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5 数据编号: 622278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盐城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盐城市境内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淮阜交界(河道桩号66+200),东至扁担港(河道桩号162+300),总长96千米。工程涉及我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和省淮海农场,主要实施干河主体工程和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其中,干河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扩挖深泓96公里,加高加固堤防;改扩建淮阜枢纽、滨海枢纽、海口枢纽3座枢纽工程;新改建淮阜枢纽交通桥、卢蒲大桥、羊莆大桥、204国道桥、黄海高架桥等5座桥梁;新改扩建19座穿堤建筑物。渠北排灌影响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滨海、阜宁境内河道34条、295公里,拆改建沿线建筑物142座。工程等别为Ⅰ等,规模大(Ⅰ)型。淮河入海水道南堤堤防级别为1级,北堤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2024年度河道工程阜宁软土段(桩号93+500~100+100)长6.6公里、滨海砂土段(桩号126+600~139+600)长13公里;
(2)2024年度潮河闸站、戴舍大沟涵闸、马集大沟涵闸、芦杨泵站(流量25m3/s)、芦杨地龙、川里河闸站、跃进河涵闸等7座穿堤建筑物;
(3)淮阜枢纽交通桥工程,路线全长2.653km,其中桥梁淮阜漫水闸桥全长825.28m、老管大桥全长507.66m、接线部分全长1320m;两座桥梁均为大桥,上部结构采用35m预制箱梁、简支钢桁架、变高连续箱梁、半穿式连续钢桁架、简支空心板梁,桥梁按照分离式双幅设计,单幅桥宽9m。工程施工期36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上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2024年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包括达到施工图深度的招标图和施工图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对应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概算约148万元。
其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水利工程、桥梁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含地勘报告),招标工程量清单和预算;2.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地质勘察资料中,探孔的平面布置、孔数、孔深及地形图测量范围、断面间距、所采用比例尺等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针对一些特殊地基情况(例如暗塘河沟等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部位采用加密布孔,地基土在地震情况下的液化判别,工程范围内有特殊填埋物等),检查勘测成果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景观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结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可行;桥梁工程建设相关专项方案进行技术咨询等;3. 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等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执行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
(二)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
(三)是否符合征迁、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专项设计批复;
(四)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技术标准,不符合推荐性技术标准应当进行论证;
(五)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DB32/T3260-2017)的要求;
(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进行了技术论证。
4.复核审查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的设计资料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直至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审查通过止,桥梁工程取得施工图设计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直至桥梁工程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或引调水或灌溉排涝)设计甲级资质,或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桥梁工程(单跨跨径≥80m钢桁架结构或单跨跨径≥6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概算≥10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和桥梁工程(单跨跨径≥80m钢桁架结构或单跨跨径≥6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施工图设计或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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