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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5 数据编号: 62250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瓜州县东湖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瓜州县东湖河河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瓜州县东湖河河道治理工程已由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发【20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瓜州县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瓜州县东湖河河道进行治理,治理河长2.88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3km,新建排洪涵管2座,其中:三道沟镇段新建防洪堤0.595km,四道沟村三组、五组段新建防洪堤1.355km,河西村、上庄子南段新建防洪堤1.05km。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总 工 期 :63日历天。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其中:
施工第一标段:修建堤防1645m,具体为:东湖河左岸河道治理工程(三道沟镇段桩号kz0+000-kz0+595;河西村、上庄子南段桩号kz0+000-kz1+05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二标段:修建堤防1355m,修建排水涵管2座,具体为:东湖河左岸河道治理工程(四道沟村三组、五组段桩号kz0+000-kz1+35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1年1月-2023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1)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2)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9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单项工程施工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同类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项目是指堤防工程或护岸工程或河道整治或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提供企业2024年1月-2024年6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各投标单位特别注意:凡投标文件中所列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若不能进场履职,项目法人将解除合同,特殊原因需变动的,须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替换,否则,对投标单位将按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在已中标的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在工程未完工前,不允许在本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已完工须提供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签发的完工证明。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2)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模板可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中标后5日内须在瓜州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为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8)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投标单位、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
注: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要求,招标人将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网站查询并下载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之一。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上述平台做好单位人员信息填报和信息维护工作;并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且人员信息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信息填报、维护不及时等导致信息查询不到、信息查询结果与投标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1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方可参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企业备案成功后于2024年8月1日17时30分前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及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7910834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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