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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6 数据编号: 623129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平顶山市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无缝钢管132.616吨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
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无缝钢管132.616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无缝钢管132.616吨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9KHXCGFA240711002)。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9KHXCGFA240711002/01
标段(包)名称:十三建-山西分公司-平顶山东鑫焦化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无缝钢管132.616吨-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内附清单
2.2 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日期到货
2.3交货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河南神马焦炉气综合利用项目十三化建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5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日内申请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审核的合格供应商,3.2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0(含)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0(含)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4垫资能力要求:供应商要求有垫付资金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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