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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7-26 数据编号: 62319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白山市江源区城区内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4]1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江源区城区内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江源发改审批【2024】
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山市江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河道整治工程、边沟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等内容。具体包括整治河道463m,其中整治清沟河300m(德泰大街—爱民路)段,整治民强街河道163m;改建民强街过道雨水双d2000管线80m,改建协力大街排水边沟468.4m;改建爱民路1x8钢筋混泥土空心板梁桥一座;清理河道淤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江源大街北侧人行道(福泰路至江源财政局),拆除原有暗渠并改建d1350雨水管线606.77m,拆除并恢复路面8067.3㎡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白山市江源区城区内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建安工程等工作。
2.3建设地点:江源区。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工期403天;
2.5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
2.6项目概算总投资:1675.24万元(工程费用1384.70万元,设计费48.69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3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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