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告
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大丰港支线铁路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大丰港铁路支线自新长铁路大丰西站南端引出,向南跨新团河、国道G343、通榆河,折向东下穿盐通高铁、上跨沈海高速G15,于老斗龙港东侧、人民南路西侧预留大丰南站,出站后转向东北依次跨南中心河、省道S226、二卯酉河、疏港航道,从沪苏产业园区南侧经过,上跨临海高等级路(G228)后进入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沿北灌河南侧向东至线路终点设大丰港站,正线线路全长50.6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DFTL-HBYS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施工环境监测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的噪声、大气、水等调试期污染源监测工作,提供相应的监测报告。
(2)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开展调查工作,进行工程内容核查,对污染源及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效果、环境管理状况、环境风险方案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公众意见等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负责完成自主验收工作,负责验收会议会务工作及专家咨询,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4)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等。
(5)负责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验公示可能发生的环保影响、环保投诉等环保事件进行解释、咨询和处理。
(6)负责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完成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等工作。
(7)负责无条件完成委托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大丰港铁路支线工程开通运营后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工作或环境保护验收检测(调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