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万州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为规范车辆维修管理,确保我厂车辆正常安全行驶,万州污水处理厂拟开展2024年-2025年万州污水处理厂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2.2比选范围:万州污水处理厂所属车辆维修及保养,具体详见比选文件、方案及答疑补遗全部内容。
2.3项目实施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2.4工期(或供货期,或服务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3.2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3.3资质:经营范围应有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相关。(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需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及人员。(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应承诺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开具符合比选人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