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以 馆审批发【2024】015号、馆审批招标核字[2024]00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2.1.2 建设地点:馆陶县经济开发区;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新能街(振兴路-106国道),主要改造雨水管网D1500 管2405米、D1800管2385米、D2000管495米、D2000顶管419米,污水管网D800管992米、D1000管1419米,中水管网2398米,改建车行道49000平方米,路缘石5300米,施划热熔标线2600平方米;(2)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创业路(新能街-金凤街),主要改造雨水管网2895米,污水管网1458米,改建车行道36000平方米,施划热熔标线2000平方米;(3)馆陶县园区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振兴路(新能街-金凤街),主要改造雨水管网1575米,污水管网1588米;改建车行道39600平方米,路缘石7500米,热熔标线200平方米;
2.1.4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本项目划分标段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