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滏阳河流域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滏阳河流域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
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河流域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4】121号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邯郸市永年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后修建生态廊道,污水处理厂拟提标改造规模7万吨/
日,排放指标按《邯郸市污水处理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A标(地表准IV类)水质标
准执行。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修建生态廊道约1.5公里,新建单元包括复合反硝化生物滤
池、出水仪表间、消防泵房、臭氧发生器间、液氧站、臭氧催化氧化池、射流泵房、鼓
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中间水池及配水井、反冲洗排水池等,改造单元包括一期曝气生物
滤池改造为反硝化滤池、二期好氧池改造为MBBR池、二期污泥脱水机房、二期细格栅等。
2.1.2建设地址: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侧。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实际
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滏阳河流域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永年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
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