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重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XYH-SBYS-2024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新禹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简要说明:河道拓浚17.94千米;堤防加固14.39千米,包括加高培厚13.855千米、抗滑板桩3.205千米、堤身防渗1.755千米;填塘固基3.88千米;岸坡防护36.09千米,包括坡面防护35.25千米、板桩护岸2.8千米、板桩墙护岸0.84千米;拆(新)建涵洞6座、拆(改)建泵站11座;新建跨支河桥梁9座、桥涵1座;整治沿线排口29座;新(改)建堤顶防汛道路37.21千米、上堤道路2.6千米;完善标记标牌等管理设施工程。
服务内容:本次招标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项目批复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顺利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
2、进行现场勘察、为验收工作进行资料收集;及时与水保监测和监理单位沟通、并指导做好施工过程中监测工作。
3、工程现场主体完工、且水保监测全部完成后半年内,协助建设单位邀请专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会议,验收通过后,监测总结报告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水保档案资料收集、归类与管理工作,最后交建设单位存档。
合同履行期限:39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通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