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原料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的石英砂、软水剂(氯化钠)、碳酸氢纳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
本合同系分批次供货;2024年9月27日-2025年9月26日,合同供货期内,中选人在接到比选人电话或邮件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桥村4组。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其他:被确定为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人须与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锦安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公司2024年原料采购合同》,合同按照本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内容签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本比选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中金额不少于10万元的软水剂(氯化钠)或碳酸氢钠或石英砂供货业绩;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
(1)接受代理商参选,不要求提供授权。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次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