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旧县镇张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2024SL0009)
旧县镇张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旧县镇张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旧县镇张槐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地区审〔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张槐村单场、耿庄及薛大庄
2.2 建设规模:治理现状水体7处,总长度约3500米,项目建设内容为清淤、护坡改造等,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8481000.00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3.2.1
3.2.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2具备 /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1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2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