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经开区工程项目(2024年)监理公告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经开区工程项目(2024年)监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ccs20240730fjsz1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经开区工程项目(2024年)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一经开区工程项目(2024年)监理。
2.2建设规模:包含太原东街污水管线改造工程,新建d500mm污水管线,总长度 93.31 米;郑州街雨水管线改造工程,共翻建雨水管线 d1000mm,总长度 258.1 米,翻建 d300mm 雨水连接管 120.47 米。
2.3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投标人拟派出一名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