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坪山区石井街道咸水湖片区地下水应急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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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石井街道咸水湖片区地下水应急监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内控制度规定。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受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委托,就 “ 坪山区石井街道咸水湖片区地下水应急监测项目 ”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实施 交易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SZXCG-2024-00028
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咸水湖片区地下水应急监测项目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13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83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填写指引”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