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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1 数据编号: 62599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一期)-新坝村工程施工公告


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一期)-新坝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行审投[2024]15号批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一期)-新坝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新坝村;
2.1.2最高投标限价:6577136.21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一期)-新坝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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