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市龙嘴河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天门市龙嘴河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90062024-SL17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门市龙嘴河上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天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天水招办备〔202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天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驰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龙嘴河上段小流域范围涉及岳口镇尹家垸村、新丰村、圣台寺村、横林渡村等4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2018)的相关规定,龙嘴河上段堤防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均为10年一遇3日暴雨5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5%。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挖1.25km,岸坡整治1.25km,建筑物整治6座(拆除重建涵闸1座、过路涵管5座),田间机耕路硬化0.25km。总投资2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目标: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接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