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鸡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在鸡泽县8个村(赵堡村、东慕堡、西慕堡、东屯庄、张屯庄、乔屯庄、廖庄、杨庄),新建De630污水主管道26946米,新建De315污水主管道12452米,新建De160污水接户管及连接管16566米,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及接户井。新建污水提升泵站6座。
2.1.2建设地址:鸡泽县8个村(赵堡村、东慕堡、西慕堡、东屯庄、张屯庄、乔屯庄、廖庄、杨庄);2.1.3计划工期:9个月;2.1.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各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第一标段:东慕堡村;第二标段:西慕堡村;第三标段:杨庄村;第四标段:赵堡村;第五标段:张屯庄村、东屯庄、乔屯庄村、廖庄。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