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东部新区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第一批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第一批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咨询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第一批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针对贾家街道、石盘街道、三岔街道、玉城街道、海螺镇、养马街道、石板凳街道、草池街道、董家埂镇、芦葭镇、壮溪镇、武庙镇、高明镇13个街道(乡镇)以及贾家街道工业园区、石盘街道工业园区两个工业园区的113个点位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一体化泵站、新建污水站、新建截污井、新建截污管道、污水收集管道等。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完成成都东部新区涉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项目(第一批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应商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止。
2.3 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进度和其它相关要求,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取得审批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7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咨询服务业绩。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