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防洪墙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公告
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防洪墙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上虞。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区财政保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上虞区,内容包括:立面墙绘、平台改造,灯光亮化等。预算造价约103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