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淀粉装置蒸发器及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发器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淀粉装置蒸发器及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发器改造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45090
1、招标条件
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淀粉装置蒸发器及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发器改造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本工程实施方案及招标方案已批准,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淀粉装置蒸发器及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蒸发器改造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中粮生化能源(榆树)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2.3.1投标人在招标人指定的场地范围内负责蒸发器改造EPC承包工程成套装置的设计、采购、制作、安装、现场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自初步设计起至完成72小时整套性能调试、交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2.3.1.1方案编制、价格清单、施工图设计、土建基础条件图、竣工图编制等;
2.3.1.2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运输、保管;
2.3.1.3相关利旧设备及材料拆除、起吊、装卸、运输、防护、保管、检修、检验、检测等;
2.3.1.4施工(包括安排专人配合施工许可证办理、政府监管等);新旧设备对接、检验、试验、调试、消缺、试运行、交工验收;
2.3.1.5配合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评价验收、职业卫生健康验收等;如有验收整改项,中标人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
2.3.1.6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废弃保温材料及携带的积灰均由中标人负责合规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钢材统一按照招标方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存放。
2.3.1.7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
2.3.1.8总承包范围内,如有缺少或者不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总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改进或增补,并不因这些变化而产生任何费用的增加。
2.3.2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开工日期由招标方通知,整体工期为90日历天,因招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迟,则工期顺延。在整体工期内,要求完成全部工程设计、采购、供货、施工、检验、试验、整套系统72小时性能调试、交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 (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相关负责人要求
3.2.2.1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须确保中标后不再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3.2.2.2EPC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职称。
3.2.2.3EPC项目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3其它主要项目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承诺书。
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