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2 | 数据编号: 6274694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组钻采废弃物处置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六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六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产能3.1万吨,新钻井44口,其中采油井35口(定向井17口、超短水平井18口),注水井9口(不含探评井),钻井进尺11.45万米,按照开发井、评价井、预探井共计94口;现需对板框压滤后的废弃物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严格执行榆林市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单井废弃物处置费用为175元/方,单价不含税。处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此单价仅包含钻井废弃物处置费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陕西省榆林市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本项目计划投资605万元(不含税)。由于油田滚动开发需要,受地质部署影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产生工作量为依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单井废弃物产生量约为400方,处置费用为175元/方,单价不含税。处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此单价仅包含钻井废弃物处置费用。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单方面拒收、停收钻井废弃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钻井废弃物;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第六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产能3.1万吨,新钻井44口,其中采油井35口(定向井17口、超短水平井18口),注水井9口(不含探评井),钻井进尺11.45万米,按照开发井、评价井、预探井共计94口。现需一名承包商完成第六采油厂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钻采废弃物处置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3.2标人集中处理厂应具有属地环保部门下发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文件。
3.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