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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2 数据编号: 627504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已由以万行政审批〔202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
2.1 建设地点: 万宁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清淤工程起点为礼纪镇东环铁路附近,终点位于东澳镇溪头坡,距大茂镇10km、万宁市政府7km,疏浚河长8.62km,河道宽度50m~220m,清淤疏浚量60.69万m³,清障27461.58㎡,清淤边坡为1:5,平均清淤纵坡为1/6250。本工程为基建及维护性疏浚工程,工程规模为中型。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5 招标控制价(元): 32343540.94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宁市太阳河东环铁路至溪头坡段清淤疏浚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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