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复〔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路段;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条南北向的城市次干路,北起枚皋路,南至朝阳路,全长约400m,路基宽24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40km/h。同步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17.998881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竣工日期:2025-2-20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清江浦区排水管网畅通工程毓秀路(枚皋路-朝阳路)新建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