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工程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发改设计【2020】370 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410154-46-01-05287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35%,公司自筹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
2.2项目地点:郑东新区商鼎路南、聚源路东(东周水厂厂区内)及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水源厂内东周水厂取水泵房。
2.3工程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厂区绿化工程,主要为东周水厂厂区内部及取水泵房绿化、景观工程,绿化喷灌设施及铺装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估算价:约18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合格标准。
2.8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 120万元及以上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