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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8-6 数据编号: 629171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荆州市长源电力荆州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荆州公司一期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507770,招标人为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荆州电厂)位于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地区江汉平原西部,地势平缓,自然地面标高在 28.3~30.65m(为 1985 国家高程系统)之间。一期 2×330MW 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于2009 年 12 月建成投产,供热能力 2×280t/h,两条供热管网向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18.5km2 范围供热。一期工程为二期预留了良好的扩建条件,本期工程用地从一期工程主厂房扩建端起向北约 300m,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二期扩建 2×350MW 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一期#1、#2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与机组同步建设,每台炉配置1套烟气脱硫设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设置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一套,采用三联箱絮凝澄清工艺,现有脱硫废水装置设计处理量为10m3/h。
目前脱硫废水经处理后部分作为煤场抑尘用水,废水中的盐分又循环至燃煤系统,对锅炉及后续系统的运行存在安全风险,脱硫废水无法消纳。
为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要求,提高脱硫废水的回收利用效率以及电厂环境管理水平,荆州电厂决定对一期机组进行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从而达到脱硫废水零排放改造的目的,并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院)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为项目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
2.1.2招标范围: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包含: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的浓缩段(三效闪蒸)和蒸发段(烟道直喷)以及系统配套的加药系统和关联系统的联络管道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整套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对上述范围内的工艺技术、设备性能、系统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全、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安装调试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等全面负责;提供工艺、电气、控制、暖通、给排水、消防专业等所有主、辅设备、设施、材料等的安装,现场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调试、试运行,直至达到独立运行要求。
标段(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
2.2.1本项目建设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高标准开工建设,实现脱硫废水系统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脱硫废水系统168小时试运后连续安全稳定运行200天以上,建设国内同类型项目新标杆,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一流环保工程。
2.2.2质量、进度控制、安全目标
本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标准;节能、生态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归档齐全,内容详细,真实准确,且移交及时。确保机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高标准实现达标投产。
本工程建设质量目标: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避免一般质量事故。
施工过程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安装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工程观感质量“好”,得分率>90%,达到评分标准的一级;单台机组、整体工程质量评价得分92分以上,属高质量等级的优良工程。
受监焊口检验率100%,受检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机组调试质量分项优良率100%;管道、阀门安装达到精品,清洁度达到精品。
建筑、安装、调试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受监焊口检验率100%,受监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且焊缝成形美观。
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2025年3月竣工。
安全目标:实现十个“不发生”、实现三同时: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发生影响公司形象的环保水保事件;不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及大面积流行疫病;实现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水保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
2.2.3质量标准
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建筑、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遵守国家能源集团的相关标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签订合同后,如遇国内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了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则按最新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执行。
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照《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T519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L/T 5210,现行有效版本)、《火电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L/T 5764-2018)系列验评标准执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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