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公告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1304g24080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规批字【2022】73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林规批字【2023】9号、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大林集计【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超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阿木尔林业局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阿木尔林业局;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红旗林场:地面硬化8,400.28平方米、广场硬化1,500.00平方米、排水沟870.00米、林场入口标识2.00个、铁艺大门2.00座、国栏682.38米,行道树300.00 株、花灌木100.00株、榆树篱 543.71平方米。公厕改造建筑面积为 31.52 平方米、垃圾转运站改造建筑面积为123.63平方米、新建路灯46盏及路灯配套设施。兴安林场:地面硬化1,832.96 平方米。龙河林场:地面硬化3,240.43 平方米。
2.4项目招标控制价:4870447.47 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12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7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