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共管廊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四次)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共管廊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四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z1205g240129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共管廊工程项目已由安达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安达市阳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精细化工产业园公共管廊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四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安达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设置园区公共管廊,公共管廊全长6公里,宽度4米、管廊层数2层。用来输送企业间物料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电气桥架、电信桥架等相关设施。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运输、保管、验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5招标控制价:8782.25万元(其中施工8575.25万元,设计207万元)
2.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
2.7计划工期:4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多于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施工方,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1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的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