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信区皂头圩排涝工程可研、初设等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广信区皂头圩排涝工程可研、初设等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广信区皂头圩排涝工程可研、初设等报告编制服务。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信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鲁班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等专项报告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皂头镇集镇人口密集,镇区周边农田达万亩,集镇内有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及皂头镇政府所在地。防护区内人口约2.18万人、耕地1.05万亩,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 50288-2018)、《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的规定,确定本工程等别为5等,建筑物级别为5级,并确定本项目的治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至不淹重要建筑物。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新建排涝站3座(总装机2400kw),加固提升泄洪渠6.5km,拆除重建节制闸5座,整治排洪沟18.2km,改造穿路涵洞6座,新建农用桥3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等专项报告的编制。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金额:本次采用费率招标,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的2.28%计算。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争取项目要求提供初步设计报告。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同时需提供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