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8-7 | 数据编号: 6296413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本招标项目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动力站汽轮发电机组 招标人为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轮发电机组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
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工作范围包含本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单机试车、预试车、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及配合发包人工程创优等,合同由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
2.2招标产品范围:汽轮发电机组,详见详见MR文件。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工程现场,车板交货。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7月30日前。
2.5使用功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为8位分类编码28060102的汽轮发电机组,“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分类编码28060102汽轮发电机组)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3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抽汽背压式汽轮机供货合同和1个发电机供货合同,并且汽轮机供货合同中至少有一台汽轮机额定蒸汽压力在11.8MPaG及以上且额定能力在60MW及以上,发电机供货合同中至少有一台发电机额定能力在60MW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汽轮机业绩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额定能力、进汽/抽汽/排汽参数、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电机业绩表应包括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额定能力、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价格清单(可覆盖单价和数量,不可覆盖每一项的合计价格和合同总价)、双方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