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start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为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的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管系统运维项目,维护期限从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项目要求在服务期内对各监测站点日常运行维护及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处理,以确保各监测站点正常运行,从而确保无锡市排水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19;
(二)《江苏省环境水质(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三)《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控系统现场检测站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四)《在线远程站点维护制度》;
本项目系统运维期间,若有相关新的规范、规程等颁布,则应按照新颁规范、规程实施。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本项目目标: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就是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管系统现场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与管理,目的是让现场的监测设备能正常稳定地运行,为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对企业排入城市市政管网的污水水质实施远程监管提供有效数据。
(二)安全监管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监测仪器所产生的废液等化学残液具有合规合法处理途径。
(三)维护保养施工准备
1.整理、详阅系统维护保养资料
2.对系统整体检测一遍,熟悉各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
3.制定维护保养检查计划;
4.组建专业维护保养人员;
5.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6.准备检测仪器及维护保养工具。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本项目服务期限:36个月(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二)本项目实施的地点:运行维护站点暂定33个,详见附件1;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维护保养要求
1.本系统所涉监测设备包括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在线工业酸度计、超声波流量计及相关的辅助设施。
2.排污水质远程监控系统监测站点范围内的所有辅助设施(包括监测站房、计量槽及相关设施、空调设备等)的管理与维修。
3.运维单位须每年按时对站点空调的冷媒进行补充和加注,对站点仪表房遇突发漏水进行及时修复。
4.运维单位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车辆,具备保证正常开展运营服务工作的条件。
5.运维单位须负责所有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日常巡检制度。每个自动监测站的现场巡检每周不少于1次。定期保养、定期补充更换所有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消耗品和易损件,及时清理采样头及进样管线。负责每个监控站点室内的卫生工作,确保所有监控站点室内环境干净整洁。监测站点运维工作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2。
(2)建立日常校验制度。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标准物质质控样或试验水样比对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如实记录。在线工业酸度计、超声波流量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校正比对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如实记录。
(3)建立运行维护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建立日常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放置在各监控站点室内,并通过手机软件及时定位巡检位置,上传巡检情况。
(4)建立故障处理制度。运维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和企业。所有故障要求2小时内响应,对于简单故障4小时内修复、对于一般性故障6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60小时内修复。
(5)建立设备运行考核制度,保障日平均监测次数的要求。
(6)建立具体的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7)有统
一、规范的设备巡检、维修等记录表格。
(8)监测站点内及仪器的清洁维护。
(二)服务要求
1.承诺故障修复时间:所有故障要求2小时内响应,对于简单故障4小时内修复、对于一般性故障6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60小时内修复。故障分类详见《无锡市排污水质远程监控系统现场检测站点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2.有专职维护人员(原则上人员相对固定)主要负责日常设备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做好相关的资料管理。
3.每个自动监测站的现场巡检每周不少于1次,监测维护数据台账资料清晰完整。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况,经运维单位报告并经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备案,可不纳入考核。
4.根据监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准确足额添加化学试剂,确保取水口通畅,位置准确,排水口水样确是企业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水样。
5.确保空调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6.保持监测站点环境整洁。
7.对故障原因分析处理,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日常运行维护
站点维护单位应根据《在线远程站点维护制度》的规定,做好站点的定期维护工作。根据监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准确、足额添加化学试剂;确保取水口通畅,位置准确,入水口水样确是企业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水样,确保空调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保持监测站点环境整洁,确保台账资料清晰完整。
2.故障处理恢复
发生故障后维护单位要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对故障原因进行仔细分析,认真记录故障处理过程。故障修复时限:所有故障要求2小时内响应,对于简单故障4小时内修复、对于一般性故障6小时内修复、对于重大故障60小时内修复。每个现场监测站点COD设备运转率达到95%以上(HJ354-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要求为90%)。如遇不可抗力等情况,经维护单位报告并经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备案,可不纳入考核。
3.现场抽查
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每月对33个监测站点全覆盖检查,在此基础上每季度对不少于5个站点进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站点内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药剂是否充足有效,检测取水口是否通畅,台账资料、维护维修记录是否齐全,站点内环境是否整洁等。
4.数据准确性
维护单位应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要建立日常校验制度,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标准物质质控样或试验水样比对试验;在线工业酸度计、超声波流量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校正比对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如实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
5.安全监管